“博士后”,相关介绍
一、简介
博士后(Postdoctoral)指那些取得博士学位之后在大学或科研机构中有限期地专门从事相关研究或深造的人员。
博士后工作的机构被称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其位置不是学位,而是一个工作岗位,通常期限为6个月到5年不等,被认为是一种从事科研的过渡性安排,工作期满后必须退出博士后站点。中国国家博士后基金对博士后在站资助时间为两年。
1876年,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设立了一项研究基金,用以资助优秀的青年学者在较好的研究条件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由于在最初基金资助的20人中有4人已经获得了博士学位,故称之为“博士后”。
1983年至1984年,诺贝尔奖获得者、华裔物理学家李政道先生两次致信邓小平同志,建议中国实行博士后制度。1984年5月,邓小平同志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李政道,并仔细听取其关于实施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和方案,当即表示:“这是一个新的方法,是培养使用科技人才的制度。”1985年7月,国务院批准了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试行博士后制度方案——博士后制度在我国正式确立。
◆ 管理与制度
博士后制度是指在国内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或大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留学人员创业园和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设置一些特殊职位,挑选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年轻人员到这里,在规定的期限内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博士后工作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归口管理。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简称流动站)是指在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的某个一级学科范围内,经批准设立的可以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简称工作站)是指在企业、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和特殊的区域性机构内,经批准可以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
① 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条件
申请设立工作站的大型、特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具有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单位须具备以下一些基本条件:
⑴ 具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健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有高水平的科技人员队伍和高水平的科研项目;
⑵ 具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重视人才工作,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② 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程序
人社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根据国家科技、教育、经济发展需要和博士后工作发展情况,适时下发申报设站的通知并由全国博管办组织设站评审工作。
各单位在接到申报设站的通知后,须按照通知要求的条件、范围、组织程序提出申请,在填写相关表格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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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博管办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审定。
二、研究特点
◆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特点。博士后研究人员是指经批准并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注册,在流动站或工作站里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的人员。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博士后”表明的是一种经历。博士是最高学位,不能把“博士后”看成比博士更高一级的学位,对博士后研究人员不能再授予其它任何名义的学位称号,同时“博士后”也不是专业技术或行政职务。
2、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从事科学研究,而这种科研工作往往具有探索、开拓、创新性质。
3、博士后研究人员是国家正式工作人员,而不再是学生。他们在博士后研究期间要与其他正式职工一样计算工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待遇外,还享受同本单位正式职工一样的各种待遇。
4、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研究决定,给期满出站,并且工作达到一定标准的博士后(一般为两年)研究人员颁发《博士后证书》。“博士后”是一种工作,而拥有“博士”学位是申请成为“博士后”的必要条件。
5、博士后指的是一些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在他成为正式的专职研究人员之前,经过竞争而获得有关部门提供的津贴,在一所水平较高的研究机构做一段研究工作,以取得科研经验。一般称这些人为博士后研究人员,简称“博士后”。
日益激烈的科技竞争,使人才特别是青年高级研究人才的培养备受各国重视,博士后制度成为许多国家造就拔尖人才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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