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得利超市标价与结算价不符
平时去任何超市购物因买的东西多同时也比较信任超市方,所以从不核对结算价是否与标价相符,今天(2011.9.29)在上海家得利宛平路店恰因只买一代上海三角地食品有限公司产的单冻虾仁,对标价还有模糊印象,所以结账时感觉不符,标价是12.5元,结账价是13.9元,已在回家路上的我想想超市这样蒙蔽消费者的做法应该受到谴责并讨回公道,随后再回头去核实并找超市论理,对方承认有误但也只能退回差价了事,心里觉得这对消费者而言有失公平,如果我和其他无数消费者都没有发现这一个商品多收的货款(谁能保证别的货物没有类似情况了呢),我们的血汗钱岂不是白白让超市骗走了,而且还得不到半点同情!
有什么办法可遏止这种不道德甚至欺诈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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