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规划方案调整
关于中心城区A9-6-01、A9-6-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的公示
中心城区A9-6-01、A9-6-02地块位于东门街以东, 富强路以南,迎宾大道以北,面积5.51公顷(不包含道路用地)。
为进一步优化县中心城区用地布局结构,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和城市发展实际需求,我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对中心城区A9-6-01、A9-6-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进行了调整,并编制了《郓城县中心城区A9-6-01、A9-6-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论证报告成果于2023年2月10日通过了专家论证、2023年2月19日通过了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第二次会议审议。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用地性质调整:交通枢纽用地和加油站用地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和交通场站用地。取消加油站用地。
2、规划指标调整:调整后A9-6-01地块容积率≤0.3,绿地率≥20%,建筑密度≤20%,建筑限高≤15米;A9-6-02地块容积率0.8-1.2,绿地率≥30%,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60米。
调整后的中心城区A9-6-01、A9-6-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见公示附图。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采取网上公示方式就规划调整情况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限自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6月8日,公示期30天。公示期间,公众若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单位。
邮箱:ycxcxghfwzxbgs@hz.shandong.cn;
通讯地址:郓城县临城路中段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附图:中心城区A9-6-01、A9-6-02地块调整前、调整后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方案
郓城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2023年5月10日
中心城区A9-6-01、A9-6-02地块调整前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方案
中心城区A9-6-01、A9-6-02地块调整后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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